发布时间:2017-11-29
公墓一般也可叫陵园,主要是指安葬逝者议遗体或骨灰或纪念物的地方,公墓也是人们纪念逝者的专用地点,公墓是近代社会发展在葬和礼仪文化的一个进步。 近期,不少市民对公墓使用年限所困扰,大部分不熟悉各地殡葬条例的人都认为,买墓地就跟买房子一样,土地使用权可以保留70年。按照规定,建立公墓,需要当地民政、规划和国土部门的批准。与房地产行业类似,公墓墓区用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拥有。
然而,与购买住宅商品房不同的是,按照1992年开始颁布实施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,“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
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因此表示,“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”的提法存在误区,所谓“20年”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,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,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,即可继续使用墓地。
经营性公墓:
按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经营性公墓由省民政厅批准建立,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办理工商登记,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经营性公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一)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公墓发展规划;(二)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,公墓用地已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,并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或取得《中标通知书》;(三)公墓单位需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;
在公墓内安葬骨灰,公墓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(或安放)协议,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。 购置墓穴(格位)应当持购买人身份证件和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。为夫妻健在一方、高龄老年人、危重病人预购墓穴(格位),可以不提供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,但应当提供被安葬人的身份证明。每个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、身份证明只能购置一个墓穴(格位);
墓区建设应当符合公墓建设规划,并向生态化、园林化、艺术化方向发展,自然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,墓区整洁、肃穆,墓穴安全、完好。新建坟墓应安葬在公墓内,倡导移风易俗、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新风尚,无封建迷信活动,提倡骨灰撒散、深埋和树(花、草坪)葬等节地生态葬法。
公益性公墓:
按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公益性公墓由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建立。公益性公墓应当按照节约土地、保护耕地和林地、便于管理的原则,严格执行墓葬用地占地面积规定,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,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进行规划和建设,严禁占用耕地、林地。
公益性公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公墓发展规划;(二)公墓选址不在本办法第五条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;(三)坚持公益性原则,严禁从事经营活动;(四)墓穴小型化、墓区园林化,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%,或绿地不低于40%。
经营性公墓:
按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经营性公墓由省民政厅批准建立,经营性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办理工商登记,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经营性公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一)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公墓发展规划;(二)有筹建公墓的建设用地,公墓用地已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,并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或取得《中标通知书》;(三)公墓单位需有筹建公墓的必要经费;
在公墓内安葬骨灰,公墓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(或安放)协议,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。 购置墓穴(格位)应当持购买人身份证件和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。为夫妻健在一方、高龄老年人、危重病人预购墓穴(格位),可以不提供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,但应当提供被安葬人的身份证明。每个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、身份证明只能购置一个墓穴(格位);
墓区建设应当符合公墓建设规划,并向生态化、园林化、艺术化方向发展,自然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,墓区整洁、肃穆,墓穴安全、完好。新建坟墓应安葬在公墓内,倡导移风易俗、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新风尚,无封建迷信活动,提倡骨灰撒散、深埋和树(花、草坪)葬等节地生态葬法。
公益性公墓:
按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公益性公墓由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建立。公益性公墓应当按照节约土地、保护耕地和林地、便于管理的原则,严格执行墓葬用地占地面积规定,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,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进行规划和建设,严禁占用耕地、林地。
公益性公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公墓发展规划;(二)公墓选址不在本办法第五条禁止建造公墓区域内;(三)坚持公益性原则,严禁从事经营活动;(四)墓穴小型化、墓区园林化,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%,或绿地不低于40%。
石材:碑身代号654 其他的组件属与1901
工艺:雕刻手法属于浮雕 栏板属平雕
寓意:这一款是中式墓,后面有栏柱栏板前面有狮子看门,栏板上雕刻水仙花